M.A.R.C研習會技術競賽RUN.4
主辦: M.A.R.C.四驅車競技研習會 http://proms.bbs666.tw/
比賽日期: 2013 / 11 / 3 (星期日)
比賽時間流程: AM:08:30報名開始
AM:12:00報名截止
PM:01:00 比賽開始
比賽地點: 萬華青山里里民活動中心(台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一段與貴陽街口)
比賽方式:
【1】賽前報名:
1-1 欲參加比賽者,請至會場報名處報名,報名以車計費,每台車為台幣100元。
1-2 完成報名繳費後方能至軌道試車。
1-3 新增小學組比賽,須滿五人才確定成立此組比賽,每一位小朋友限制一台車出賽,
免收報名費,賽事進行將視參與人數多寡安插入正規賽中進行比賽,參賽資格只要是小學以下年齡,可自行放車參賽皆可參加
【2】正式比賽:
本次技術軌競賽採用「衝線制」,其細則如下:
2-1 於比賽開始前將抽出對戰表,請玩家自行前往察看對戰組合順位。
2-2 比賽開始後請玩家依對戰表依序前往驗車處排隊進行驗車後並進行比賽。
2-3-1對賽人數為3人,不足3人餘2人者同前例。
2-3-2晉級方式採3取2(2取1)方式進行。
2-4 比賽圈數為一圈,決賽為兩圈,最快完成指定圈數者晉級。
2-5 每一輪對戰都將重新抽出對戰組合,並公布在對戰表中供玩家參閱。
2-6-1當場比賽中若無車手完成指定圈數比賽,可重新比賽,其機會預賽為一次決賽為兩次。
2-6-2若次數內皆無車手完成指定圈數比賽者,此場參賽者皆淘汰。
2-7 當場比賽中,若有車輛越軌影響其他正常行進中的車輛時,
越軌車淘汰;其餘車手將回到起跑點重新比賽。
2-8 晉級決賽車輛將先進行車檢後再行比賽。
【3】賽後驗車
3-1 賽後得獎車將留置場地,待工作人員進行賽後驗車。
比賽獎勵:
正規賽 : 取前三名頒發精美獎品與獎狀
小學組 : 取一名頒發獎品與獎狀
賽後還有抽獎活動,所有參賽玩家均有機會(本人需在場不得代領)(小學組無抽獎)
M.A.R.C.競技規則:
【1】比賽車種限定:
1-1.TAMYA田宮全系列1/32四驅車。
【2】比賽車的限制:
2-1.全部比賽車需全時四輪傳動,兩輪或差速胎反裝不得參賽或成績不予計算。
2-2.車殼需貼上貼紙或塗上顏色,自製車殼無法通過車檢。
2-3.透明車殼需貼上貼紙及全体噴漆。
【3】比賽車的尺寸規定:所有比賽車的尺寸規格以下標準全部適用
3-1.全車最大幅度 105mm以下
3-2.全車最高 70mm以下
3-3.全車最長 165mm以下
3-4.離地最低高度 1mm以上
3-5.全車重量 90g 以上 (將提供電子秤為標準,誤差 ± 1g)
3-6.輪胎尺寸(前後輪都在尺寸內):
輪胎直徑:22mm~35mm 需裝有輪胎 (以游標卡尺測量)
輪胎寬幅: 8mm~26mm 需裝有輪胎 (以游標卡尺測量)
3-7.導輪全車共計6顆以內,(扯鈴算為1顆導輪)。
【4】參賽馬達的限制:
4-1.比賽車,限定只能使用配套元件附屬的FA-130馬達,可使用Torque Tuned,Rev Tuned、Atomic Tuned、Power Dash、Sprit Dash、Hyper Dash2。迷你四驅PRO系列,全系列PRO馬達。
4-2.馬達不得改造如線圈改變,馬達分解,尾蓋取下痕跡,成績不予計算。
4-3.不得使用市售用的馬達油,避免軌道及塑膠劣化及導輪損壞可能。
【5】電池限制:
5-1.需使用3號(AA)規格電池兩顆..日系鎳氫&鎳鎘電池~均可使用
【6】比賽車改造注意事項:
6-1.底盤: 可以對底盤鑽孔切斷等原型加工,不能使用自製底盤。(MS前後段底盤除外)
6-2.零件: 改造零件只限制田宮製1/32迷你四驅車及炮彈配件使用。
6-3.零件: 可以對零件鑽孔切斷等原型加工。
6-4.齒輪: 可以加入軸承,輕量化等鑽孔與切削加工,齒輪須使用說明書上安裝,
齒比需照田宮齒比不得更改。
6-5.導電片:安裝方式需使用說明書上安裝,或使用田宮製的改裝配件,
自製與兩片重疊的改造不得使用。
6-6.潤滑: 驗車時底盤有潤滑劑或有可能弄髒軌道的改造不能通過車檢。
6-7.輪胎: 可在規定尺寸以內對輪胎外型加工,但不得改變輪胎表面材質。
6-8.包裝: 僅能使用說明書或吊卡,使用於調整角度,其他包裝材料等皆不可使用
6-9.金屬零件僅可使用田宮有販售的電鍍色,將不接受自行電鍍的顏色。
註:若改造比賽車,要合乎以上規定,若沒有包含以上規定的改造,主辦單位有權判斷決定參賽資格。
【7】車檢注意事項:
7-1.比賽車未通過車檢,在未依規定修正的比賽車輛無法參加比賽。
7-2.比賽中會隨時複檢,若發現違規或自行改造,此前之賽道記錄全部無效。
【8】失去比賽資格規定:
註:所有選手需根據比賽規則規定外,必須服從裁判之認定,無論如何都希望選手對於迷你四驅車參加比賽的禮儀,勿做出不洽當之事。
8-1.改造車於比賽行走間,弄壞比賽賽道則判定成績不予計算。
8-2.改造車故意噴灑大量潤滑油(濟),弄髒比賽賽道則判定成績不予計算。
8-3.車檢判定不過後,還是"未"予以修正者,不得參賽。
8-4.不遵守裁判指示,妨礙比賽的進行。
8-5.用手推車或其他輔助器。
8-6.違反公平比賽規則,讓其他的比賽參加者引起不愉快的念頭者。
8-7.比賽前需提出規定或其他異議之處,若比賽進行中則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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